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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权属认定与处置的最新法律规制

比玩 比玩 发表于2026-01-13 19:36:37 浏览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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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无证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相关权益纠纷日益凸显。所谓“无证房屋”,通常指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其成因复杂,可能涉及历史政策变迁、规划手续不全、建设行为违规等多种情形。针对这一社会关注焦点,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正不断予以回应和完善,旨在平衡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与现实法治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

在确权原则上,法律严格区分合法建造与违法建设。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对于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登记,但属于合法建造的房屋,权利人可依据事实行为主张物权,并可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确权登记。此处的“合法建造”核心在于判断建造时是否取得了合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符合当时的规划许可。反之,对于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未经审批擅自建造的房屋,原则上不予确权,并可能面临责令拆除、没收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无证房屋权属认定与处置的最新法律规制

在征收补偿领域,最新司法政策与地方实践展现出更为细致的区分处理态度。对于无证房屋,不再采取“一刀切”不予补偿的简单做法。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对房屋的建造时间、成因、用途、当地政策沿革等进行综合调查与认定。例如,对于在特定历史时期或政策背景下形成,且建造人无主观过错的无证房屋,虽可能无法获得与完全合法产权房屋同等的市场价补偿,但往往可基于保障居住权益和公平原则,获得相应的材料费、搬迁费、过渡安置费或部分价值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财产权的尊重和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务实处理。

再者,关于无证房屋的交易与抵押风险,法律规定明确。由于缺乏权属证书,无证房屋无法办理正式的不动产过户登记,其买卖、赠与等合同虽可能基于意思表示真实而成立,但无法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买受人仅享有债权,无法取得法律认可的房屋所有权,权利处于极不稳定状态。同样,此类房屋也无法设立有效的抵押权。公众必须清醒认识到交易无证房屋所蕴含的巨大法律与经济风险。

在违建治理方面,法律持续强化对新增违法建设的“零容忍”态度。《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同时,法律也强调查处程序必须合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救济权利。对于存量无证建筑中的违法部分,各地通常遵循“逐步处理、分类处置”的原则,纳入综合治理范围。

当前对无证房屋的法律规制呈现出“尊重历史、区别对待、保障权益、严控新增”的多元复合特征。相关权利人应积极依据地方具体政策,寻求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事实认定与权利确认;而社会公众在进行相关经济活动时,务必以取得合法权属证书为前提,以规避潜在的法律纠纷与财产损失。法律的完善旨在引导不动产领域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与法治化,为解决历史问题与规范未来建设提供清晰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