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新中国首部民法典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障进入法典化新时代。这部草案全文共计七编、八十四条,系统整合了既有民事单行法律,并回应了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与新需求。草案的编纂并非简单法律汇编,而是在体系化整合基础上进行了大量制度创新与内容完善,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与人文关怀。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此次草案最引人瞩目的亮点之一。草案将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置于优先保护地位,针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现代生活焦点问题作出了细致规定。例如,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并对生物识别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设置了严格条件。这种立法安排不仅强化了对个体权利的全面保障,也顺应了数字时代民事权利保护的新趋势。

在物权编部分,草案进一步完善了财产权利体系。居住权制度的增设成为一项重要创新,通过物权形式保障特定群体的居住需求,为实现“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草案简化了抵押财产转让规则,明确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转让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这一修改促进了物尽其用与交易便捷,优化了营商环境。
合同编草案积极适应经济生活复杂性,增加了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典型合同类型。针对高利放贷问题,草案明文禁止高利贷,并确立了借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这些规定既维护了金融秩序,也加强了对债务人的公平保护。侵权责任编则回应了社会关切,强化了对高空抛物、生态环境损害等行为的追责,特别是明确了有关机关对高空抛物侵权人的调查职责,有力保障了公众“头顶上的安全”。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相关修订体现了法律对家庭伦理的守护与引导。草案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在继承方面,草案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认可打印、录像等新型遗嘱形式,使财产传承安排更加符合现代生活实际与当事人真实意愿。